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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日期:2019-02-18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二、2019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表九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表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2019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的通知》(朝编[2011]26号)、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房屋征收中心机构编制的批复》(朝编办[2014]11号)及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房屋征收中心机构编制的通知》(朝编[2015]36号),设立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内设7个科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征收补偿一科、征收补偿二科、征收补偿三科、征收补偿四科、监督审核科、财务管理科。

    主要职责是:根据朝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的委托,承担我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60人,实际51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做好日常运转管理工作;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软件对接工作,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保障预算执行到位。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1643.6018万元,比2018年1402.192万元增加241.4098万元,增长17.22%其中:财政拨款1643.6018万元,比2018年1402.192万元增加241.4098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与2018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1186.5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2.19%,比2018年923.45万元增加263.14万元,增长28.5%。主要原因:增加人员支出及公用定额支出。

    (二)项目支出预算457.011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7.81%,比2018年478.742万元减少21.7302万元,下降4.54%。主要原因:压缩征收现场经费。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3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0.56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3.8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9年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9.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4.04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收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年初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固定资产总额206.094888万元,其中:汽车2辆,34.148888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无相关情况。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8年年度本部门无绩效评价项目。

    十二、名词解释

    本部门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2.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